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特殊岗位护士准入管理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以下特殊护理岗位护士准入的管理。各重症医学科(重症监护室)、手术室、移植中心、血液透析中心、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科)、产房、急诊科、(含消化急诊、儿科急诊)等。二、特殊护理岗位护士必须符合医院护士准入标准,并经过3个月以上的专科护理岗前培训。三、在护理部指导下,由科室制定专科护理岗前培训方案、设置理论和操作培训课程,并组织实施,定期组织考核。四、护士经过专科护理岗前培训,素质考核优良,达到科室相关专业理论和技能要求,由科室提出准入申请,经过护理部审核,准入考核合格后,授予所在医院专科护士岗位资格证书。五、护士持有所在医院专科护士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单独从事相关专科临床护理工作。并享受专科护理岗位的有关待遇。附:特殊护理岗位护士准入标准1、 重症医学科(重症监护室)护士(1) 满足普通护士准入标准。(2) 具普通病房护理实践经验,通过3个月以上的危重症护理专科培训。(3) 达到以下技能标准:1. 掌握本专科相应的医学基础理论知识、病理生理学知识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