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原理:与现金相对应,根据收付实现制编制。a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收到返还的税费、经营性租赁、支付工资、支付广告费用、交纳各项税款等。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期初-期末)+预收账款(期末-期初)特殊调整业务(借应收账款贷方不是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类的作为加项,贷应收账款借不是现金的作为减项)。注:坏账准备调整如果题目用的应收账款是报表数字,则计提的坏账准备应作减项处理;如果题目用的应收账款是账户(科目余额表)数字,则不作处理。 收到税费返还:本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如收到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返还款。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收入、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投资性房地产收到的租金收入等。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营业成本+增值税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