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监理规划编制说明一、 监理规划1、 监理项目部组建并收到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后,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进行编制;若分阶段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可分阶段编制监理规划;2、 监理项目部的监理规划,在编制完成后由总监报审,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监理规划经批准后,加盖公司公章;3、 监理规划应于工程项目建设现场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如委托监理合同中注明监理规划应经建设单位认可,项目部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召开前征得建设单位的书面认可);4、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遇设计方案重大修改,承包方式发生变化,工期、质量等要求发生重大变化或原监理规划所确定的方法、措施、程序和制度不能有效地发挥控制作用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程序重新修订和报审;5、 监理规划应分别保存于监理项目部和监理部工程技术部;6、 监理规划应包括的主要内容及其编写要点如下:(1) 工程项目概况参建单位: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 设计简述:工程项目名称、工程等级、建筑地址、建筑规模、结构形式以及主要的设计参数(可包括单位工程组成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