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四川外语学院教职工请销假、考勤办法(2005年12月15日修订)川外院2005130号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正常的学校工作秩序,保证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贯彻执行按劳计酬、奖勤罚懒的原则,使劳动纪律的执行有章可循、切实有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本校在岗正式职工。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天”、“日”均指工作日, 所称“时间”均指工作时间, 所称“小时”对于任课教师为“课时”。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日工资、日津补贴、日岗位津贴均以当事人事发时本人享受的月标准为基数,四舍五入计算到元。计算方法为:单位标准=本人月标准月平均法定工作时数,即:日标准=本人月标准21天 时标准=本人日标准8小时 第二章 请销假 第五条 本办法所指假日,指教职工在规定上班时间经批准离开本职工作岗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或休息的时间,只涉及须经报告批准执行的假日,不涉及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