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XXX药品邮寄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邮寄管理,维护我县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XXX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的药品包括药品管理法所规定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医疗器械(下同),但国家另有规定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等除外。 第三条 本制度法所称的药品邮寄是指经过邮政网络处理和运输,将药品投交收件人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 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教学科研等单位和个人通过邮政营业机构邮寄药品的,适用本制度。第五条 邮寄药品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严禁邮寄假劣药品。第六条 需要冷处储存、阴凉处(凉暗处)储存的药品不能邮寄。第七条 县邮政局收寄药品,不能有违反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第八条 药品的寄件人邮寄药品,要向邮政部门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合法药品零售企业出具的药品购买票据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方可办理药品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