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建瓯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净资产处置工作方案(2017 年 6 月 20 日经第三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做好建瓯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建瓯联社” )改制为福建建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建瓯联社将按照市场经济规则,以报表审计日为基准日,对建瓯联社进行清产核资,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经营成果以及各项资产的损失情况进行全面核实,并在此基础上公允评估、确认整体价值。根据省联社、省财政厅和福建银监局统一制定的清产核资办法,在省农信社改制协调办推荐的备选库中公开招标选择资质高、信誉好的中介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建瓯联社进行清产核资和整体资产评估。经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
2、后,确认的净资产将作如下分配:一、对原社员股金按照自愿原则以 1:1 的比例转为福建建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对暂时无法确认身份的股金,或在公告期内未提出转股申请、也未办理退股手续的原社员股金,经法定公告程序后仍无法确认的,按照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所确定的每股净资产值(剔除央行票据、保值储蓄贴补息、营业税下降两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减半部分等国家扶持政策所享受的优惠金额并提足所有者权益项下一般准备后形成的每股净资产)计算,转 入其它应付款,不再具有股权属性,不再享有投票权及股金分红等权利,原股东身份得到进一步确认后可随时向福建建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要求退还。对不愿意转换或不符合本次征集发起人条件的原社员股金,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后允许按- 2 -自愿原则退股,如每股净资产值等于或低于 1 元的,按照 1 元退股;如每股净资产值高于 1 元的,按照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结果退股。二、其余净资产由改制后的福建建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不分配或套取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