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辽宁省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引导全省儿童早期发展工作科学、规范开展,指导各地做好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关于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目标自2016年起,利用5年时间,创建5-10个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择优推荐争创国家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推动儿童早期发展工作科学、规范、持续、有序发展。二、组织实施与管理(一)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处负责组织领导全省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统一设计牌匾,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示范基地名单。(二)省妇幼保健院负责具体创建工作,组建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专家评审组,办公室设在省妇幼保健院,承担全省创建工作的评审、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三)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申报和评审,每3年复核评估。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要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其他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三、评审依据依据辽宁省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标准(试行)(附件1),从组织管理、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