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新民中学师生食堂管理制度师生食堂是反映学校工作的一个窗口,食堂工作的优劣,不仅关系到全体师生的生活和健康,而且关系到学校在社会上的声誉和形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生活水平和安全指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新民中学灶务承包合同,特制定新民中学师生食堂管理制度,望有关人员遵照执行。一、管理机构:为了加强对师生食堂的管理,学校决定成立管理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主 任:田军涛(校长)副主任:胡元平(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魏宝民(总务主任)委 员:李战军(政教主任) 王宝强(安保主任)王海浪(团委书记) 赵月喜(会计)教师代表:郭安民 李彬平 豆海龙 李爱明 郭春娟学生代表:各班班长管委会的职责是: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召开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会议,征求教师和学生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食堂承包人,监督承包人实施和落实。协助承包人做好食堂卫生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协调处理灶务人员与师生之间发生的摩擦和偶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