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临洮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送教上门制度 一、 学校工作职责 1.落实国家以及甘肃省关于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按照各级教育部门关于特殊教育要求,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将“送教上门”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学校每学期的工作计划之中。整合学校各方力量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2.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特殊教育领导小组,在兼顾学校工作的同时,负责学校“送教上门”的师资选拔,确保责任教师的送教时间和其他相应工作的完成;对表现好的责任教师在教师年度考核、评优时适当倾斜。 3.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协助责任教师对送教对象进行评估、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督促责任教师按计划对送教对象进行送教服务。 4.协助责任教师对有康复需要且家长有要求的送教对象进行适当的康复训练。 5.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为责任教师送教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以及对责任教师的管理考核,确保送教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 6.负责建立服务对象相关的档案(含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资料、教学过程资料、个别化教育方案、训练记录等)。 二、教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