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酒店宾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单位对用火、用电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2、 营业厅内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 办理审批手续,安排在非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3、 动火作业必须落实现场监护人、监护器材,清除动火周围和下面的可燃物,无法清除要使用铁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进行分隔,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4、 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及时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分别于动火作业结束后0.5小时、1小时、3小时内安排专人进行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入正常值班;5、 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规范施工,接电时要向用电管理部 门申请,并报经保卫部门同意,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6、 所有电器设备的选型和安装,线路的敷设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选用必须由用电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申请,并报经保卫部门同意,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