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出卖人(下称“甲方”)与买受人(下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所购的*号商品房(下称“该商品房”)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相关附件(统称“商品房合同”)未尽事宜,订立本补充协议,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 信息公示及确认1、在签订商品房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前,甲方已依法向乙方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住房限购限贷政策及实施细则等依法应向商品房买受人出示的全部规定,“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含所有附件及补充协议)示范文本、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公共建筑面积分摊情况说明、项目周边不利因素等文件(提示要点:此处文件名称,根据项目所在地房管局要求的预售前须公示的文件进行调整,如增加“建筑节能标准”、“销售人员备案表”等内容);同时按照乙方要求对可能限制、影响乙方权利的条款及内容作了合理说明。乙方对前述规定、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