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7年上海市见证取样员考试资料一 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定 检测机构从事下列检测业务,应当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资质证书 1、专项检测 (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3)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4)钢结构工程检测 2、见证取样检测: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2)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 (3)砂、石常规检验, (4)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 (5)简易土工试验, (6)混凝土掺加剂检验, (7)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 (8)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 检测机构资质:专项检测机构资质、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3年。 二 建筑材料检测 1、水泥: 用途及性能分:通用水泥、特种水泥 通用水泥:硅酸盐水泥P.、P、普通硅酸盐水泥P.O、矿渣硅酸盐水泥P.S.A、P.S.B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P.P、粉煤灰硅酸盐水泥P.F和复合硅酸盐水泥P.C 检测项目 结构: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性能指标3项; 砌筑:强度、安定性2项 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