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文件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为了指导用人单位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国家经贸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组织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请认真贯彻实施。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一、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订的。二、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本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三、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四、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