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制度1、 医院所用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准入要求,集中采购,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和使用。科室开展新项目所需引进的设备、材料等,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申报,提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审核,经分管院长批准后由采购部门集中办理。2、 医院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从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相对应规格产品的制造认可表、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进口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应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相对应规格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进口)。购买前必须索取上述证件。3、 采购部门必须每次购置的产品进行质量验收,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同批产品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品应有灭菌日期和失效期等中文标识。4、 采购部门专人负责建立登记账册,熟悉并掌握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和器具的标签、标识、标注及包装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