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实务课程期末考核题案例:专利权人田某某、江某某于2008年2月13日就“一种舵机”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专利号为ZL*.2。2009年2月10日,A公司与专利权人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经专利权人授权享有独占使用该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独占许可有效期至2017年4月17日止。2009年2月,A公司在德国纽伦堡国际春季玩具展览会上发现B公司正在该展会上宣传一种型号为“210A”的航模,该航模中所用舵机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A公司委托律师发函给B公司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B公司置之不理。2009年6月,A公司发现B公司在第六届上海航模展会上展出专利侵权产品,并以远低于专利产品成本的价格批量销售该产品。此外,B公司还通过其公司网站、产品目录等多种途径对侵权产品进行宣传推广。为此,2009年8月,A公司根据该实用新型权利要求3、5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停止侵权、删除侵权信息并赔偿经济损失。据查,B公司于2009年4月20日就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