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三时间:季度计划调整月的 13 日前。对象:年度计划编制范围区域图内需增补和删减的城市道路占道施工项目,增补项目须满足:1.资金到位、规划报建、措施妥当等前期工作完善,30 日内开工;2.已确定道路修复单位。要求:建设单位正式发函至市住建委和对项目具有审批权的城市道路管理部门;于 13 日前将增补项目资料递交至对项目具有审批权的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将调整项目按附表格式汇总成表(对于占道路段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项目,应按审批主体进行拆分,关于审批主体的说明见附件四) ,于 13 日前发送至:,并短信通知:13711166176;准备调整项目的电子材料,于联审会议上做介绍,原则上每单位介绍时间在
2、5 分钟内。时间:季度计划调整月的 15 日(休息日顺延) 。要求:1.市住建委指导协调建设单位开展计划调整工作,提前收集各单位调整项目。2.市住建委按会议组织流程组织会议;按联审单位意见,汇总本月调整的项目,印发会议纪要。时间:联审会议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要求:1.市市政工程维修处对首次申报计划的单位,于会后第二天开通“广州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申报管理信息系统”的账号权限,并予以系统操作指引。2.各建设单位于会后 3 个工作日内在申报系统填报基础信息,绘制占道区域后递交至对项目具有审批权的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对于占道路段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项目,应按审批主体进行拆分后再递交至各部门审定) ;3
3、.建设单位在 23 日前查看系统,遇到退案的项目,及时进行修改后再重新递交。时间:季度计划调整月的 23 日前完成。要求:管理部门以会议纪要为准,对通过调整的项目进行审定。对未申报的和申报信息有误的的项目,要与申报单位联系,予以说明,并预留时间给各单位进行修改。时间:季度计划调整月的 23 日 24:00 完成。要求:1.市市政工程维修处按时关闭申报系统,并对系统后台申报项目进行汇总。2.市住建委结合调整情况,及时更新季度计划。说明:3、6、9、12月是“季度计划编制月” ,其他为“计划调整月” 。同一项目不得再次调整。建设单位调整项目计划数不得超过其季度计划项目数的1/4。广州市中心城区城市
4、道路占用挖掘计划季度计划调整工作流程图申请调整环节联审环节申报环节审定环节调整工作完成XXXX 年 XX 月广州市 XXXX 年第 X 季度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计划调整项目汇总表序号 项目名称所属区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建设业主单位占用、挖掘路段(涉及的路口) 占用长( 米) 占用宽( 米)占用面积(平方米)删减项目(XX 宗)1 xx 大道 xx 号完善管网工程 xx xxxx/5/8 xxxx/8/15 xx 集团 有限公司 xx 大道 xx 号 车行道:10人行道:50 车 行道: 0.6人行道:0.6 车行道:6人行道:302 增补项目(XX 宗)1 xx 区 xx 路 xx 管道工程 xx xxxx/6/1 xxxx/6/8 xx 集团 有限公司 xx 路 xx 号 车行道:50人行道:50 车 行道: 0.8人行道:0.8 车行道:40人行道:402 说明:请填报完成后发送至 ,并编辑短信“XXXX 单位申请调整项目已发送,删减 XX 宗,增补 XX 宗。 ”发送至 13711166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