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款结算问题内容提要:本文重点论述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工程价款结算问题。主要包括有效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无效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建设方以施工方违约作为拒付工程款抗辩的工程款结算及施工方主张优先受偿权的工程款结算问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其概念与特征依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与特征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269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法第275条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作了具体规定,即“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互相协作等条款”。审判实践中,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重要内容的工程款结算问题往往是双方最后所争议的焦点问题,本文拟从四个方面对该问题进行论述。一、关于有效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1关于有效合同明确约定工程价款的工程款结算。合同法第8条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