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隐藏的七大风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形式,其订立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当事人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因此,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应当首先从合同签订过程入手,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阶段的风险进行识别,也是进行合同后期风险处理的基础。一、未依法进行招标投标或中标无效的风险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前置程序:经招投标过程且有效中标。未依法进行招标投标或中标无效的情形,主要体现在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认定合同无效。”招标投标法及国家发改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均在必须招标的范围内。 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中标无效的情形有:(1)招标代理机构泄密或恶意串通;(2)招标人泄露招标情况或标底;(3)投标人串标或行贿;(4)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5)招标人在确定中标前与投标人进行实质性谈判;(6)招标人违法确定中标人。律师策略:发包人在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