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核权力运行流程图2.受 理 收到申请材料后,受理人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申请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责任人:受理人 时 限:5 个工作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 查 具体承办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处室负责人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和现场勘察,提出审查意见(组织专家评议或现场勘察时间不计入许可时限) 。责任人: 处 长 时 限:20 个工作日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退回,出具补正告知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补充材料。4. 决 定局领导按照有关规定审签,依法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责任人: 局分管领导 监管人:局 长 时 限:4 个工作日作出不予转报的决定,说明理由,发驳回通知书 。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现场办理邮寄1根据省文物局通知要求申请承办处室:行政审批 服务电话:7731370 作出同意转报决定的,出具转报文书,依法报省人民政府公布。 5.办 结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将审批情况告知申请人。责任人:受理人 时 限:1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