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生违纪处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违纪处理,依据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201368号)、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沈阳体育学院学生违纪处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俱乐部全日制在籍中专生的管理。第三条 俱乐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学生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俱乐部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第四条 处理违纪学生,是俱乐部依法享有的管理权力和教育形式,其目的是维护俱乐部学生的权益和正常的教育秩序,实现教书育人。第五条 俱乐部处理学生违纪行为,坚持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的原则。第二章 处分的种类和运用第六条 俱乐部对违纪学生的处理,视其过错的性质和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给予适当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包括:(一) 警告;(二) 严重警告;(三) 记过;(四) 留校察看;(五) 开除学籍。 第七条 两人以上共同违纪的,根据情节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