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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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 1 - 安丘市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设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信息化为手段、专业化为支撑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养老、孝老、敬老体系和社会环境,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满足绝大多数老年人就地就近养老的愿望和需求,现根据山东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字 2018 18 号)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就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一)落实规划目标。 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 发 “十三五 ”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鲁政发 20

2、17 21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 鲁政办字 2016 22 号)要求,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推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 2018 年,每个镇街区要建成 1 处示范性智慧健康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全市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覆盖率达到 100%,农村幸福院建设覆盖率达到 90%以上。 - 2 - - 2 - (二)加强统一管理。 配套建设和调剂配备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政府已经资助建成的养老服务设施(含敬老院)、社区日间照料 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在不变更产权关系的前提下,可以通过招标、委托等方式,根据实际低偿提供给养老服务专业服务组织使用

3、,未经民政部门同意不得改变用途。因拆迁或其他原因无法保留或改变用途的,由各镇街区协调在本区域内提供不少于同等面积的养老服务用房,并及时开展养老服务。 二、培育壮大养老专业服务组织 (一)加大引进培育力度。 养老专业服务组织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成立,以为高龄、失能、空巢、独居等重点老年人群提供紧急救援、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社会化、市场化生活援助服务为中心,兼顾广大老年人其他生活需求的 社会服务组织和企事业单位。 2018 年,各镇街区要抓好敬老院提升改造,在敬老院加挂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的牌子,单独提供不少于 300 平方米的老年人日间照料用房,面向社区老人开放公共服务设施,

4、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二)发展龙头品牌组织。 以老年人需求为核心,支持大型养老机构成立社区服务部,支持养老专业服务组织跨区- 3 - 域发展,支持家政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拓展服务领域,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养老专业服务组织。 (三)支持开展互助养老。 支持单位、团体、家庭、个人利用自有房产和其他资源 设立养老互助点,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养老。支持公益慈善组织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小额定向公益慈善项目等形式,引导企业、团体、个人捐资,为特定老年群体购买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作用,通过开展志愿服务等方式,给予社区老年人更多关爱照顾。到 2020

5、 年,居民 5000 人以上社区至少设立一支义工或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服务。 三、完善和落实扶持政策 (一)优化行政审批服务。 通过政府培育扶持、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重点扶持发展一批专业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企业和民 办非企业单位。支持民办非营利性养老专业服务组织一次注册、多点运营,在注册地辖区内运营多个服务站点的,由运营地县级民政部门参照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管理办法,实行备案制,不再另行注册登记。针对特殊困难群体、重点优抚对象等政府支持、优待的老年人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经履行相关程序,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优先交由养老专业服- 4 -

6、 - 4 - 务组织承担。 (二)落实财政补贴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养 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 2016 22 号)规 定,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和开办补助。 (三)落实照料护理补贴政策。 抓好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特困人员能力评估,按照不能自理每人每月 360 元、半自理每人每月 250 元、自理每人每月 150 元三个档次标准购买照料护理服务。 四、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一)加快推进 “互联网 +养老 ”。 大力推进以养老管理平台、养老服务平台、养老服务信息网为主要内容的 “两台一网 ”建设应用。加快 “

7、12349”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建设,以信息化手段整合老年人需求信息和各类社会服务资源,重点面向全市特困、独居、高龄等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二)加快推进医养结合。 支持开展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所需资金主要由基本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分担,具体标准和分担比例由我市根据签约服务内容、签约居民结构以及基本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受能力等确定。到 2020 年,社区日间照料中- 5 - 心、老年人活动中心、托老所等社区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实现 “嵌入式 ”发展或签约全覆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所有常住老年人群,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养老机构为入

8、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三)规范居家养老服务。 实行居家养老服务招标制度,规范服务组织准入,由市民政局牵头,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筛选具备资质的各类社会机构进入养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由各镇街区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择优录取本区域服务的养老服务组织,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对分散供养的城乡特困人员,由市财政将照料护理费拨付至有资质的照料护理组织,由其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超出照料护理费标准的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其他社会老年人根据居家养老护理需求,自行缴纳照料护理费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纳入本级、本部门工 作统

9、筹安排,合力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各镇街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详细摸清本区域内服务对象底数,与服务机构签订委托服务协议,约定责任区域、服务对象、服务频次、服务标准、监督检查等内容,并加强日常管理与监管工作。市发改局要将居家养老服务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 6 - - 6 - 划,统筹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快速健康发展;市民政局要 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指导养老专业服务组织加强服务合同管理,规范三方权利义务关系;市财政局要统筹资金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市卫计局要牵头抓好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工作;市商务局要组织家政服务机构开展居家养老 服务;市规划局要指导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对未按规划要求

10、配建、不能同步交付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的住宅小区,住建部门不予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市扶贫办要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居家养老服务范围;市残联要继续开展残疾人居家服务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 制定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和服务需求评估办法,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评估系统,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信息数据库,实现对居家养老服务全程记录、全程监督。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由市民政局组织第三方,对服务质量开展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作为 对第三方养老服务组织评估和监管的重要依据。各镇街区要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并聘请热心养老服务事业的老年人担任质量监管员,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将政府购买居家

11、养老服务工作列入各镇街区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由市民政局定期开展情况督查,督查结果作为目- 7 - 标任务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对第三方养老服务组织进行评估和监管,对组织准入、服务质量、人员管理、资金拨付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管。 (三)营造浓厚氛围。 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明确家庭养老的主体责任,强化子女的养老责任和意识。切实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 平,广泛开展为老志愿服务,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和引导广大老年人转变养老观念,推崇 “自立、自助、互助 ”的积极养老文化,深入推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运作。 2018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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