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调整完善方案 安丘市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 七 月 目 录 前 言 . 1 一、基本情况 . 2 (一)市域概况 . 2 (二)土地利用现状 . 3 (三)现行规划实施评估情况 . 4 (四) 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评价 . 7 ( 五 )环境质量承载力评价 . 11 ( 六 )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 . 11 (七)调整完善的必要性 . 13 二、规划调整完善总则 . 15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 15 (二)调整完善主要任务 . 16 (三)规划范围和期限 . 18 (四)规划依据 . 18 三、规划调整完善目标 . 21 (一)经济社会发展定位
2、与目标 . 21 (二)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 21 (三)规划调整完善指标 . 21 ( 四)规划主要指标调整情况 . 22 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 24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 24 (二)土地利用布局调整 . 26 五、规划空间管控优化 . 29 (一)农业生产空间优化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 29 (二)生态空间布局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 31 (三)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 . 34 (四)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调整情况 . 36 (五)土地用途分区 . 37 六、土地整治挖潜 . 40 (一)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 . 40 (二)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开发利用
3、 . 40 (三)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 . 41 七、中心城区规划调整完善 . 42 (一)发展目标与方向 . 42 (二)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 44 (三)中心城区指标调整情况 . 45 (四)管制分区调整 . 45 八、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 . 47 (一)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安排 . 47 (二)土地利用重大项目安排 . 47 九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 48 (一)土地利用原则 . 48 (二)乡镇发展方向 . 48 (三)省批乡镇 . 49 (四)市批乡镇 . 51 十、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 52 (一)落实规划目标责任制 . 52 (二)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 52 (三
4、)加强实施监管与基础建设 . 54 附表: . 56 附表 1:安丘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 56 附表 2:安丘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 57 附表 2-1:新安街办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 58 附表 2-2:兴安街办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 59 附表 3:安丘市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表 . 60 附表 4:安丘市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 61 附表 5:安丘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情况表 . 62 附表 6:安丘市耕地保有量调整表 . 63 附表 7:安丘市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 64 附表 8:安丘市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表 . 65 续附表 8:安丘市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表 . 66 附表
5、9:安丘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 67 附表 10 安丘市中心城区管制分区表 . 72 附图: . 73 附图 1:安丘市土地利用现状图( 2014) . 73 附图 2:新安街办土地利用现状图( 2014) . 73 附图 3:兴安街办土地利用现状图( 2014) . 73 附图 4:安丘市中心城区现状图( 2014) . 77 附图 5:安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调整前) . 78 附图 6:安丘市中心城区规划图(调整前) . 79 附图 7:安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完善后) . 80 附图 8:安丘市中心城区规划图(完善后) . 81 附图 9:新安街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完善后
6、 ) . 82 附图 10:新安街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完善后 ) . 83 附图 11:安丘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 . 84 附图 12:安丘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 . 85 附图 13:安丘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 . 86 附图 14:安丘市“三线”空 间管制规划图 . 87 1 前 言 为维护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强化规划空间管控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国土资厅函 2014 1237 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调整方案的通知(鲁国土资发 2016 10 号等文件精神,在开展并完成安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7、2006-2020 年)实施评估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根据安丘经济社会发展基 础及未来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强秀美幸福新安丘的战略部署,按照与“十三五”规划和安丘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5-2030)密切衔接要求,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树立产城融合发展的理念,促进产业与城镇化协调发展,尽快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经济优势互补、城镇体系科学完善的发展新格局。 本次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是按照新任务、新要求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进行的一次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年为 2020 年,与现行土
8、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致。 2 一、基本情况 (一)市域概况 安丘市是山东省辖县级市,位于山东半岛中部,潍坊市南部,地处东经 11844至 11927,北纬 3605至 3634之间。东与坊子区毗邻,西接临朐县,南隔渠河与诸城市、沂水县相望,北连坊子区、昌乐县。 1、 自然地理概况 安丘市属山东半岛低山丘陵区,地形地貌类型较为复杂。地势西南高、东北低,最大高差达 501 米。西南部多为低山丘陵区,中部、东部为丘陵,汶、渠两河流域为冲积平原 , 历年平均降水量 750毫米,年平均气温 12.2 ,全年无霜期 180 天左右。 境内河流较多,有大小河流 50 余条,天然水资源 2.21 亿 立方米,多集
9、中在东、北、南部。渠河、汶河是安丘市的两条主要河流,分别在安丘市南部和北部自西南向东北流入潍河。其余河流多为季节性河流。 2、 社会经济概况 安丘市现有 10 个乡镇、 2 个街道 ,共有 866 个行政村(居),总面积 1760 平方公里。安丘市位于山东省以胶济铁路和济青高速公路构成东西向经济通道与 206 国道构成的南北向经济通道相交处,交通便利。 2014 年安丘市总人口 94.9 万人,其中农业人口 53.3 万人,3 占 56.09%;非农业人口 41.6 万人,占 43.91%。 (数据 来源于 安丘市2014 年 统计年鉴 ) (二)土地利 用现状 1、土地利用结构 2014 年
10、全市土地总面积为 171160.15 公顷,农用地 135221.2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9.00%;建设用地 23873.4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3.95%;其他土地 12065.42 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 7.05%。 (详见附表 2) 农用地中,耕地面积 96271.2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6.25%;园地面积 7543.6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41%;林地面积 14317.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8.37%;其他农用地面积 17088.4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9.98%。 建设用 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 18646.4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0.8
11、9%,其中,城镇工矿用地 7177.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19%;交通水利建设用地 4801.5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81%,其中,交通用地面积 1078.6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63%;水利设施用地面积 3722.9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18%;其他建设用地面积 42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25%。 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 3229.5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89%,自然保留地面积 8835.8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16%。 4 2、土地利用特点 安丘市属山东半岛中部低山丘陵区,地势西南高、东北低,西南部多为低山丘陵区,中部、东部为丘陵,汶
12、、渠两河流域为冲积平原。 一 是 土地利用类型以农用地为主,耕地占农用地比重大。耕地面积 96271.23 公顷,分别占全市土地总面积和农用地面积的 56.44%和 71.52%,耕地中水浇地和旱地分别占耕地面积的 47.01%和52.99%。安丘市是山东省重要的粮食和其他农副产品的重要生产地,耕地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二 是 农村居民点占建设用地比重高、分布分散,整治挖潜(挂钩)潜力较大。全市农村居民点面积为 11468.78 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面积和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 48.04%和 61.51%。 三 是 土地利用程度较高,后备资源相对不足。全市的土地利用率为 92.95%,远高于山东省
13、 89.06%的水平,土地利用程度较高。全市自然保留地 8835.84 公顷,仅占全市土地面积的 5.16%。 (三) 现行规划实施 评估 情况 1、 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 全市耕地保有量 95174.27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0380.00 公顷,通过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量不低于 687.73 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 687.73 公顷以内。 5 全市建 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23743.27 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6818.92 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6350.42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 6924.35 公顷。 人均城镇工矿用
14、地控制在 95 平方米以内。(详见附表 1) 2、 规划实施情况 规划实施期间,安丘市建设用地严格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来引导城镇(村)规划实施,新增建设用地分布在允许建设区范围内,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得到较好落实。规划实施以来,交通、电力、能源等重点项目所需的建设用地已根据工程需要进行合理规划。 ( 1) 实现耕地和基 本农田保护目标 到 2020 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95174.27 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 90380.00 公顷。 2014 年底安丘市耕地面积比 2020 年现行规划目标多出 1096.96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比现行规划目标多出182.37 公顷,完成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 2)建设用地 2014 年安丘市建设用地规模为 23873.47 公顷,超出 2020 年 规划 目标( 23743.27 公 顷 ) 130.20 公顷 ;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 18646.45公顷,超出 2020 年规划目标( 16818.92 公顷) 1827.53 公顷 ; 城 镇工矿用地 7177.67 公顷,超出规划目标( 6350.42 公顷) 827.25 公顷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5227.02 公顷,小于现行规划目标( 692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