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章 综述1、总则1.1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与需要,维护建筑设计市场秩序,确保设计质量和服务质量,有助于发包人、设计人协商确定设计服务计费,编制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以下称计费指导)。1.2 发包人和设计人依法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建筑设计服务计费的公正性、客观性和合理性。1.3 建筑设计服务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凡在建筑设计中采用本计费指导未涵盖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或其它科技成果,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或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可以在本计费指导基础上适当上浮计费额。1.4 建筑设计服务费按以下方式支付:(1)合同签订后7天内,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2)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3)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4)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5)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7天内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