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内蒙古自治区露天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 本标准及考核办法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所有露天煤矿。第二条 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分11个单项,满分为1000分,分别为:(一)露天矿边坡安全质量标准50分;(二)采掘安全质量标准200分;(三)排土场安全质量标准50分;(四)穿孔、爆破技术安全质量标准100分;(五)道路运输安全质量标准100分;(六)防灭火、防尘和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50分;(七)机电设备安全质量标准200分;(八)工业广场安全质量标准50分;(九)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安全质量标准50分;(十)软件管理安全质量标准100分;(十一)劳动定员与保障安全质量标准50分;各项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详见表1-1表11-1。第三条 安全质量标准化露天煤矿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得分在900分及以上,且11个考核项目中单项分数没有低于80%的;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得分在800分及以上,且11个考核项目中单项分数没有低于7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