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习笔记学习时间:2015年3月2日下午4:405:40学习地点:教师会议室主持发言人:刘俊学习内容:一、教师法:1、【通过】: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实施】:自年月日起施行;3、【目的】:合法权益、教师队伍、事业发展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4、【教师含义】: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二、教育法:我国义务教育的涵义、特点1含义:“义务教育,是依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都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2、特点: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国家性的特点。(112页)学习时间:2015年3月9日下午4:405:40学习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