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西安秦岭生态保护有限公司加班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业务正常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办法、考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此暂行规定。第二条 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各部门应合理安排员工工作量,在工作时间完成工作量。公司需临时加班,员工无合理理由应服从安排。第三条 为更好的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实行加班提前申请的制度,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者,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第四条 本办法所述“加班工资”是指公司员工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领导的安排,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应由公司支付的劳动报酬。第五条 在加班工资的核定上,要将工作时间与工作效率相结合考察,以鼓励工作积极性为目的,兼顾公平原则和经济原则。第六条 各职能部门负责审核所属员工加班工资发生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加班的统计上报工作。第七条 公司资金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