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HR管理应对劳动合同法变化的风险与对策(下) -新法背景下企业民主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劳动合同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实施前,已经给用人单位的管理理念和用工模式带来很大影响,许多用人单位已经着手全面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本文拟从用人单位角度,针对劳动合同法的重大变化深入分析,以亟用人单位能够凭借劳动合同法及其细则实施的契机,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避免劳资冲突,建立和谐的员工关系,同时也尽可能减少企业管理成本和用工风险。一、 规章制度的制定慎防程序“陷阱”。【相关法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