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员工行为准则1、 本公司员工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1) 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2)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3)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4) 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2、 未经允许,公司员工不得在外兼任工作。3、 公司员工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做与公司无关的事。4、 公司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以变相方式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和帮助,否则将构成商业受贿。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或其他方式帮助较小,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可以在公开的场合下接受,由公司决定其归属。5、 公司员工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给回扣、佣金的,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或冲减成本,个人侵吞的属违法,可追究法律责任。6、 公司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应谢绝参加。包括:(1) 未经公司同意的宴请及娱乐活动;(2) 设有彩头的牌局或其他具有赌博性质的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