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汶上县烨宇商贸有限公司 10万 t/a煤炭储运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汶上县烨宇商贸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国家生态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
2、距厂界距离等。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汶上县烨宇商贸有限公司 10 万 t/a 煤炭储运项目建设单位 汶上县烨宇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王明哲 联系人 王明哲通讯地址 汶上县康驿镇政府南 2000 米(105 国道路东) 联系电话 18863719999 传真 / 邮政编码 272500
3、建设地点 汶上县康驿镇政府南 2000 米(105 国道路东)立项审批部门汶上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8-370830-59-03-045583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G5590 其他仓储业占地面积(平方米)11500绿化面积(平方米)100总投资(万元)55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4.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26%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8 年 11 月2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由来 “十三五”时期,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趋势,能源革命也提出新要求,我国煤炭行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持续推进,
4、能源需求仍将保持增长,煤炭作为我国能源的主体地位不会改变。煤炭行业围绕“控制总量,优化布局;淘汰落后,消化过剩;调整结构,促进转型;提高质量,提高效益”的思路,实现行业发展由粗放型向环保集约型转变。为规范煤炭销售市场,提高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许多劣质散煤销售点被取缔,因此规范化的优质煤炭销售经营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基于上述原因,汶上县烨宇商贸有限公司(企业营业执照详见附件 3)拟出资 5500 万元在原山东中旭置业有限公司厂房(厂址所有权归康驿镇人民政府详见附件 4)新建年产 10 万 t/a 煤炭储运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3设项目
5、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四十一、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煤炭储存、集运,应编制报告表。汶上县烨宇商贸有限公司特委托我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接到委托后,立即开展详细的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工作,在对本项目的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合理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根据 2013 年 2 月 1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1 号令公布的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版),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
6、于允许建设项目,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 2: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明)2、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分析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通知 ”中规定,凡列入限制目录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凡列入 禁止目录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艺技术、装备、规模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凡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
7、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限制目录和禁止目录执行中,国务院发布的产业政策和土地资源管理政策对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另有规定的,按国务院规定办理。经核查,该建设项目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利用现有厂房和土地,无需新征土地,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限批或禁批范围。3、与鲁环发201277 号文符合性分析项目属于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和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的规定,对本项目环境风险源进行了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做出评价,本项目在原料和产品储运过程中,环境风险源较小,不存在重大的环境风险。
8、4、拟建项目与南水北调项目的关系本项目属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重点保护区,排水水质需满足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4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599-2006)及修改单(鲁质监标发201135 号)重点保护区域标准要求。 职工生活污水拟修建化粪池收集,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理外运沤制农肥,不直接外排。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5、与“三线一单” 符合性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 号)要求,落实“三线一单”即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
9、格保护的区域。根据 山东生态红线规划( 2016-2020 年) 可知,济宁市汶上县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别为:汶上县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汶上县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汶上县莲花湖湿地土壤保护生态红线;京杭大运河水源保护生态红线。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康驿镇政府驻地(镇政府北 200 米),距离该保护红线较远,不在其保护区内(附图 5)。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规定要求。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环境质量事关民生幸福,环境质量的底线就是以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维护人类生存基本环境质量需
10、求的底线和保障线。具体而言,境质量底线应涵盖以下 3 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是必须消除已有的劣质化环境;二是严格遵守执行环境质量 “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的基本要求;三是保障环境风险控制在安全范围内。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可知,通过对该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说明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不属于劣质化环境;本项目通过采取各种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措施后, 能够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跟有效处置,因此能满足环境质量变化更好的要求;结合本项目风险部分描述,项目运营过程中不存在重大风险源,在做好相应风险保障措施后,环境风险能够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规定要求。资源利用上线构建自然资源利用上线,推动自
11、然资源可持续发展,需要对传统发展理念扬弃; 构建自然资源利用上线,推动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需要构筑起自然资源生态系统的规模和配比;构建自然资源利用上线,推动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需要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经济学分析;构建自然资源利用上线,推动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需要加快政策5法律制度建设;构建自然资源利用上线,推动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需要发掘“大数据+互联网”的功效,实时自然资源承载力预警系统和在线监测系统;构建自然资源利用上线,推动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需要加快国土空间绿色治理行动。本项目所在地资源完全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相关要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要求,所有负面清单中项目均禁
12、止投资。本项目位于汶上县康驿镇,不在该功能区负面清单内,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要求。6、与 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符合性分析表 1 本项目与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符合性项目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1、积极调整能源结构实施煤炭总量控制,力争到 2015 年年底实现煤炭消费总量“不增反降 ”的历史性转折;到 2015 年年底,煤炭消费总量力争比 2012 年减少 2000 万吨;到 2020 年,煤炭消费总量继续下降, 煤炭在一次能源中所占比重力争降到60%左右本项目仅为煤炭储存,不涉及煤炭消耗符合2、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实施区域性
13、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力推进国家和省确定的各项产业结构调整措施;严格环境准入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处理后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行业类别、生产工艺、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生产设备没有涉及鼓励、限制及淘汰类,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严格环境准入的煤电、钢铁、水泥、石化、化工、水泥熟料、有色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不涉及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符合3、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二氧化硫治理,氮氧化物治理,工业烟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强化有毒有害气体治理本项目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的产生及排放符合4、加强扬尘综合整治加强城市扬尘管理;强化施工扬尘
14、管理;控制道路扬尘;推进堆场扬尘管理;加强秸秆焚烧监管;强化 饮业油烟治理本项目施工期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边界设置高度 2.5m 以上的围挡,运输车辆采取蓬盖、密闭等措施,进出场地时清洗,施工场地洒水逸尘,定期清理场地内垃圾,不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在施工现场地洗石灰、煎熬沥青。本项目不涉及秸秆焚烧和餐饮业油烟符合67、与济宁市煤场、矸石堆场扬尘治理工作导则符合性分析表 2 本项目与济宁市煤场、矸石堆场扬尘治理工作导则符合性序号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15.1 煤矿和煤炭经营企业是煤场、矸石堆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要求安设防风抑尘网、车辆冲洗装置、喷淋设施
15、,对储煤场地及运煤道路进行硬化处理。本项目按要求设置了防风抑尘网、车辆冲洗装置、喷淋设施, 对储煤场地及运煤道路进行硬化处理符合25.2 煤矿和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制定完善的扬尘控制方案,将扬尘治理费用列出专门预算,并专款专用本项目按要求制定防尘方案,环保投资包括此项费用符合35.7 预警响应。级蓝色预警时,煤矿和经营性储煤场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级黄色预警时应当在级响应基础上增加洒水作业次数,停止装卸等作业环节。橙色及级红色预警时,煤矿及经营企业储煤场停止一切作业活动。本项目设置了洒水车、喷淋装置,按要求洒水,橙色及 级红色预警时,煤矿及经营企业储煤场停止一切作业活动符合4 煤矿和经营企业
16、储煤场防风抑尘网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按建筑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本项目按要求设置了防风抑尘网符合5煤场出口应按照要求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装置,并设专人进行管理。煤场因受场地等条件限制不能安装自动冲洗装置的,应使用高压水枪等其他冲洗装置。车辆冲洗装置应安装在煤场内临近出口范围内,沿出车方向,洗车装置两侧应有一定的回水坡度,坡度不小于 3%。洗车台两侧应有排水沟,并在一侧设置沉淀池,与排水沟相连,冲车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确保污水不外排。冲洗车辆用水必须采用清水或中水, 水压不少于0.6MPa,不得使用污水进行循环冲洗。外出运煤车辆必须进行 100%冲洗,洗车台长度不小于一个运煤车辆的长度,高度不低于运煤车辆的车厢底部。运煤车辆 出时,要有专人检查车辆冲洗情况,确保车轮、车体不带煤泥,空车车厢内部要清理冲洗干净。本项目要求设置了洗车台,污水沉淀后再利用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