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心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 施 方 案(试行)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搞活学校内部分配,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根据河南省(豫政200957号)文和市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细则。一、指导思想坚持重岗重薪、倾斜一线、优劳优酬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在教育教学管理中的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根据辉县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办法和相关细则。(一)发放范围:凡在中心学校任教的全体中小学教职员工。(二)发放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由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岗位工作量津贴、出勤津贴和岗位考核等次津贴五部分组成。(1)班主任津贴:由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提出,小学每人每月100元,中学每人每月150元。(2)工作量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提出班主任津贴后剩余部分的40%为工作量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