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附件 1:温州市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评选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质量兴业的方针,充分发挥建筑行业广大从业人员在工程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群众的质量管理活动自觉、健康、科学、有效的开展,同时为了更好的相互交流、促进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施工企业的职工,围绕企业的经营战略、方针、目标和现场存在的问题,以改进质量、降低消耗、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保护环境、激发企事业广大员工的创新活力,倡导以人为本,集众智以创新,用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解决工作现场的问题、挑战新目标新领域为目的的组织起来,运用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开展活动的小组,统称为质量管理小组(以下简称 QC 小组) 。第
2、三条 QC 小组的活动具有明显的自主性、广泛的群众性、严密的科学性和高度的民主性,QC 小组的实践活动,应与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以及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等活动相结合。第四条 为了做好 QC 小组的经验交流和成果推广工作,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 )每年举办一次 QC 小组成果发布会。在此基础上评选温州市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和优秀QC 成果奖,择优推荐参评“省级工程建设优秀 QC 小组”及“市优秀质量管理小组” 。第二章 评选范围第五条 温州市工程建设优秀 QC 小组的评选范围为浙江省内注册或备案的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所属的并参加成果发表会的 QC 小5组。第六条
3、 QC 小组实行组织认可的注册制度,由 QC 小组所在的企业负责统一编号管理。第三章 申报条件第七条 温州市工程建设优秀 QC 小组的申报条件:1、按照本企业有关规定进行小组注册登记和课题注册登记;2、按照 QC 小组活动的程序要求开展活动,正确运用 QC 理论、方法和工具,活动成果具有时代的特点,并符合中国质量协会团体标准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 (T/CAQ10201-2016)要求;3、活动效果显著,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推广运用价值,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应通过小组所在企业的现场评审;5、活动过程、活动成果应有 QC 小组活动诊断师的指导和评价;6、活动结束日期与申报截止日期的
4、时间间隔不超过一年半。申报小组除了具备以上条件之外,申报小组的企业或涉及工程项目所在县(市、区)已开展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还应获得本本地区本年度优秀 QC 小组奖,且名次处于前列。第四章 申报资料要求第八条 参加市工程建设 QC 小组成果发表应提交的资料:1、 温州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申请表1 份(见附件 2) ;2、 QC 小组活动现场评审表1 份(见附件 3) ;3、装订成册的 QC 成果书面资料 10 份;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发至 邮箱。第五章 评选时间和评选程序第九条 市工程建设优秀 QC 小组每年评选一次,为了与县6(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期相协调,并和省工程建设优秀 QC
5、小组评选工作相衔接,时间一般定在当年 11 月下旬。第十条 市工程建设优秀 QC 小组的评选分为现场评审和成果材料与发表评审与评选两个阶段;现场评审由 QC 小组所在的企业完成(未经现场评审的小组不能参加市工程建设优秀 QC 小组评选) 。申报企业按照 QC 小组活动相关规定结合本办法第七条申报条件,向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申报推荐 QC 小组成果;经市建筑业联合会初审后,提交专家进行成果评审,并由专家推荐具有代表性的QC 小组成果在年度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代表会议上发表。第六章 QC 小组成果发表的评选规定第十一条 成果发表的评选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十二条
6、 联合会聘任有关领导及专家和具有相应诊断师资格人员组成市工程建设优秀 QC 小组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相关工作。优秀 QC 小组评审委员会接受群众监督,以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当年成果超过 30 个时,分组进行独立评审,每组评委由 35 组成人。第十三条 参评 QC 小组的企业技术或质量负责人和成果发布人员须参加年度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代表会议,会议现场对申报参评的 QC 小组进行不定时点名,点名两次都未到的小组将取消评选资格。 第十四条 评委参照中国质量管理协会制定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评审标准对成果进行打分评审;成果发表必须由本小组成员进行发表,时间限定为 12 分钟,不得超时。7第十五条 评委会分别按各评审组评审结果,评选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和优秀 QC 成果。获奖的 QC 小组与成果,由联合会颁发证书,并通报表彰。同时建议小组所在的企业对获奖小组给予相应的精神、物质奖励。第十六条 在推荐省工程建设优秀 QC 小组时,联合会将组织评委对现场进行考察和评价。第七章 附 则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