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2011-2015年)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推进宁德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和本系统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的规定,制定20112015年福鼎市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一、责任目标(一)环境质量目标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每年达90%以上。(考核责任单位:市环保局)2.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49%以上。(考核责任单位:市环保局)3.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每年达95%以上,市区内河水质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60%以上。(考核责任单位:市环保局)4.全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环境正常水平。(考核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二)污染控制目标1.完成宁德市下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控制目标。(考核责任单位:市环保局)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