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东海县驻村干部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客观、公正、准确考核评价驻村干部工作实绩和德才表现,提高服务群众水平,确保驻村工作取得实效,努力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打通“最后一公里”,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设立党(工)委“驻村工作室”的通知(东委组发201415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各乡镇(场、街道)、东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选派进驻行政村的驻村干部。第三条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党(工)委具体负责驻村干部的日常管理,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督导和考核评估工作。第二章 总体要求第四条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和会议精神,全面掌握了解群众利益诉求,解决群众反映的生产生活难题,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指导督促村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履职能力。第三章 考核内容第五条 考核驻村干部在遵守工作纪律,走访联系群众、主动服务群众、软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