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印章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印章刻制、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有效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文、信函、授权委托书、证件、证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及其他须用印章的文本等。第二章 印章管理第四条 公司印章实行授权管理,公司印章由董事长和总经理共同签署授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分别管理和使用:(一)董事会印章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管理;(二)公司行政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总经办负责管理;(三)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银行备案法人章由财务中心负责管理。第五条 新印章启用时由公司总经办下发关于启用有关印章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和启用印模,并确定印章保管及使用责任人(以下简称为印章专管员)。第六条 由于印章磨损而更换印章的,旧印章由总经办留样登记后收回销毁,并下发关于启用新印章的通知,注明新旧印章印模,旧印章停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