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第四条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时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1分的处分。第六条 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第七条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第八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