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员工离职管理制度1.0 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3.0 内容 3.1 离职类别与定义3.1.1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3.1.1.1 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3.1.1.2 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辞退员工:A、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B、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C、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D、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E、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F、公司因经营状况确需裁减人员的。G、试用期满后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