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河南江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接待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接待管理工作,依据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黄委公务接待实施细则等要求,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接待工作原则:(一)服务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二)热情周到、礼仪从简,勤俭办事。(三)对口负责和分工协作相结合。第三条 公司接待工作主要包括住宿、就餐、会议安排及接待用品采购等。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部门和项目的接待工作。控股子公司参照执行。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五条 管理职责(一)公司领导安排并参加的接待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并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和项目参加;(二)由公司各单位、部门以及项目安排的接待工作,需公司领导出面的,填写重要来宾接待登记表(附表1),报总经理办公室协调安排。第三章 接待标准第六条 接待分类(一)一类接待:国内外重要来宾等来访人员。(二)二类接待:指部、委、总院、兄弟勘察设计单位和相关省(市、区)处级及其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