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制度名公司文书管理规定电子文件编码GLZD223页码8-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规定的目的,在于确保文书事务正确且顺利进行,促进与提高组织管理工作的效率。第二条 所谓“文书”是指业务工作上往来公文、报告、会议决议、规定、契约书 、专利许可证书、电报、各种帐簿、图表参考书等一切业务用书类与公文。第三条 全部文书归公司所有并收藏,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占有。第四条 必须严格保守文书的机密。第五条 文书按下列要点处置或办理:1凡重要事宜的指示、请示、汇报、报告、传达、答复等等,一律以“文书”的形式进行。所有文书的处置都必须以“准确”与“迅速”为原则,必须明确责任。2须请示审批即使在紧急状况下,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处置的事项,事后也必须以文 书形式记录下来。 第六条 文书的主管原则规定如下:1文书的收发、领取与寄送,原则上由总公司总务部庶务科负责。 2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文书主管,另有文书管理细则作出规定。第二章 文书的收发第七条 到达文书全部由文书主管科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