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出门证管理办法(暂行)司规字第7号文件(2014年7号)一、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物资、车辆运输及人员出入厂区出门证的管理,防止物资流失,使物资能够安全高效的流转,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二、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出门证的开具及财务的签发工作及园区警卫核实工作。三、 职责1、 管理部负责出门证管理办法的起草、修订,以及出门证印制下发及制度执行检查管理工作。2、 各部门 接口部门负责开具出门证 核实 签字 送货/拉货等物流车辆及其他车辆出厂时由接洽部门开具出门证3、 财务部负责出门证的签发及“出门证专用章”的管理工作。四、 出门证的开具1、 各部门 均可 出门证开具部门为管理部、经营部、库房。2、 管理部负责来客车辆、公司车辆出门证的开具。3、 经营部负责五金临采、气体送运、设备维修维护等车辆出门证的开具。4、 库房负责废旧物资装运、成品发货等车辆出门证的开具。5、 各部门只能开具与本部门相关业务的物资,不得开具其它出门物资。五、 出门证的签发1、 出门证签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