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管理事项规章制度 服务承诺制度(一)简化内资企业登记管理有关手续。对于组建具有较强竞争能力 和技术创新能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集团,只要注册资本、母子公司体制、子公司数额等方面达到基本条件的,可以先登记后规范;改制后的企业涉及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前置审批手续办理变更的,允许企业在专项审批有效期内补办,对改制企业按变更登记收费;实行公司制改革的进口企业,在换发新执照同时,允许可留旧执照两年;允许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申请登记时只需要提交投资人或全体合伙人同意投资入股的文件以及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决议即可视为出资申请。(二)简化外资企业登记管理有关手续。只要企业提交立项批复文件和中、外投资各方合法开业证明,即可办理名称登记;只需要提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提交的文件、证件,即可办理设立登记;实行请示跟办制度,凡是需由国家或省工商局批准办理的事情,只要企业要求,就派人跑京进省帮助办理。(三)维护公平交易秩序,进一步放宽限制范围。对外地合法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