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宜 昌 化 学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MASTERPLAN OFYICHANG CHEMICALINDUSTRYPARK 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工程名称 : 宜昌化学工业园区总体规划 委托单位 :宜昌市规划局 设计单位 : 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设计资质 : 建 城规编第( 021062) 工程编号 : A2005115049 设计单位院长 :刘宪明 (正高职高级工程师 ) 总工程师 : 黄 平 (正高职高级规划师 ) 项目审定人 : 黄 平 (正高职高级规划师 ) 项目负责人 : 王岳枫 (规划师 ) 设计人员 : 解孝成 (正高职高级规划师 ) 王岳枫 (规划师 ) 黄
2、明涛 (高级规划师 ) 田 涛 (助理规划师 ) 姜少华 (高级工程师 ) 李 红 (正高职 高级工程师 ) 邓爱珍 (高级工程师 ) 朱军武 (高级工程师 ) 宜 昌 化 学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MASTERPLAN OFYICHANG CHEMICALINDUSTRYPARK 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文 本 宜 昌 化 学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MASTERPLAN OFYICHANG CHEMICALINDUSTRYPARK 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 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 .- 1 - 第三章 发展规模 .- 2 - 第四
3、章 生态工业体系发展规划 .- 2 - 第五章 空间布局与土地使用规划 .- 4 - 第六章 绿地系统规划 .- 8 - 第七章 综合交通发展规划 .- 8 - 第八章 给水工程规划 .- 11 - 第九章 排水工程规划 .- 11 - 第十章 电力规划 .- 12 - 第十一章 电信规划 .- 12 - 第十二章 燃气规划 .- 12 - 第十三章 供热规划 .- 13 - 第十四章 环卫规划 .- 14 - 第十五章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14 - 第十六章 防灾规划 .- 15 - 第十七章 应急响应体系规划 .- 16 - 第十八章 建设时序与近期基础设施配套 .- 17 - 第十九
4、章 实施措施 .- 18 - 第二十章 附 则 .- 18 - - 1 - 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宜 昌 化 学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MASTERPLAN OFYICHANG CHEMICALINDUSTRYPARK 第一章 总则 第 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1990)和建设 部 城 市规划编制办法则( 2006)是宜昌化学工业园区制定总体规划和指导工业园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宜昌 化学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是工业园区范围内各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性文件,在本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一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 2条 规划
5、范围 宜昌化学工业园区 选址于宜昌枝江市的白洋镇与顾家店镇之间 沿江 地区, 规划范围为 : 向东延伸至 枝江顾家店镇,南以焦柳铁路为界,向西延伸至长江边,北距 318 国道约 2 公里 。 第 3条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1989) 城 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137-90)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2006) 宜昌都市区规划( 2004-2020)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4 2020)纲要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 ( 2004-2020 年)磷化工业发展与选址专题报告 湖北宜昌磷矿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总论部分) 宜昌市化学工业发展及重点项目规划 宜昌市“十一五”经
6、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汇报 宜昌市 2003 年至 2010 年工业区域结构调整、可持续发展及工业园区建设发展规划 宜昌市新型工业化规划纲要 第 4条 规划原则 符合 和尊重上层次规划、与相关规划相结合的原则 ; 体现“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 区域协调与整体性原则 ; 弹性、适应性的原则 ; 强调个性与创造特色的原则 ; 一体化的原则 。 第 5条 规划期限 考虑与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 十 一 五 ” 计划 和远景发展目标相协调,确定本次规划的期限近期为 20082010 年,远期为 20112020 年。 第 6条 本规划文本中斜体黑字部分为规划中的强制性条文内容。 第二章 发展目
7、标 与功能定位 第 7条 总目标 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高效益经营,按照 “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 2 - 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宜 昌 化 学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MASTERPLAN OFYICHANG CHEMICALINDUSTRYPARK 集约化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建设思路, 经过 15 年 开发、建设成为长江中上游地区磷 化工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基地、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地、人 才 的集聚地 , 国内一流的化学工业区 。 第 8条 分期目标 近期( 2005-2010 年):以磷化工为主体,相应发展 煤 及氯碱 化工并使之与磷化工产业耦合,即大力发展
8、高浓度 复合肥 、 磷酸、磷铵、精细磷酸盐 、 合成氨等多种化工产品;开展磷渣、磷石膏、粉煤灰等副产品的资源化利用,构建起初步的生态工业链网。 顺应市场,相机启动冶金 、电子材料 等其他门类工业项目。 远期,以产品的升级换代(如精细磷酸盐系列化、磷肥高效化 、 有机磷 产品 ),产品链的延伸拓宽为重点,发 展氯碱化工,与磷煤产业共生。 进一步将 精细磷化工产品向食品级、电子级方向发展,有机磷化工产品向医药领域、材料行业发展 ,提升产品 技术含量 和 附加值 。 生态工业链网结构走向成熟,综合效益进一步体现 , 加强与周边地区的交流合作,融入国内和省域经济大循环,参与省内、国内和国际市场的竞争,
9、加快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变。 第 9条 功能定位 把 宜昌化学工业园区 逐步建成 湖北 省 乃至全国 重要的磷化工基地 、 宜昌 沿江产业带的重要组成部分 和 宜昌 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 点 , 发展磷 化工 、 精细化工、煤碱化工等 共生产业和区域循环经济体系 的 综合 性 生态工业区。 第三章 发展 规模 第 10条 人口规模 化工区内原 有 农村居民 0.8 万人, 规划期 内新增职工人数 3-4.5 万人。 总人口规模为 3.8-5.3万人。 第 11条 居民安置 安置拟按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根据对周边城镇的条件分析,本次规划拟分 四部分 安置。 白洋镇区:安置 所有职工和
10、60%的 现状农村居民 ,约 3.5-5.0 万人; 顾家店镇区:安置 10%的 现状农村居民, 约 800 人; 枝江城区:安置 10%的现状农村居民,约 800 人; 化工区周边区域:安置 20%的现状农村居民,约 1600 人 。 第四章 生态 工业 体系 发展 规划 第 12条 规划原则 生态工业园区由体现生态学 原则的园区设计来实现 , 包 括 循环性 、 链接性 、 多样性 、 高效性 、 地域性 和 进化性 。 第 13条 生态工业 体系构建 宜昌化学 工业园区 工业生态系统 规划四条工业生态链: - 3 - 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宜 昌 化 学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11、划 MASTERPLAN OFYICHANG CHEMICALINDUSTRYPARK 磷铵 硫酸水泥综合联产 工业生态链:以磷肥为 核心 企业和上游产业,以其副产物 磷石膏制造硫酸并联产水泥,硫酸再返回用于生产磷 铵。 火电 水泥综合联产 工业生态链:以火电为上游产业,以其副产物 锅炉炉渣用于制作水泥的辅材 联产水泥或其他建筑用材。 火电余热利用工业生态链:以火电为 核心 企业,以其副产物冷却水余热 用于 建材工业 辅 助供热。 污水再 生 利用工业生态链:以磷化工为 核心 企业,将其副产 物污水净化 返回生产 过程 , 实现水资源 高效利用 。 宜昌化学工业园区应配套发展水泥建材工业, 按
12、“三同时”原则配建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积极发展能源的梯级利用,逐步实现园区污染物的零排放。在空间布局上应处理好上下游产业的衔接,并从生产组织和安全考虑,安排好物流廊道或中间过渡堆场,以及事故排放地。 第 14条 磷化工产业 发展规划 磷复肥产品 磷复肥发展的品种应当根据宜昌磷矿的特点确定。 宜昌目前最适合加工的磷复肥品种为磷酸一铵,待宜昌磷矿选矿技术突破后可考虑加工磷酸二胺品种。 同时 在磷复肥品种选择时可以考虑氮磷钾复合肥料品种,供应周边 市场。 限制新建低品位的普钙和钙镁磷肥品种, 现有的普钙和钙镁磷肥加工能力为市场调节。 精细磷酸盐产品 以三聚磷酸钠和六偏磷酸钠等中游产品为基础,与精细化工
13、下游产品相结合,形成一个完整的产品链。 发展重点应以精细磷化工产品为主 , 发展方向如下: 发展直接应用中低品位磷矿的湿法生产工艺及精制技术,精制磷酸用于磷酸盐原料替代及新产品开发,联产的粗磷酸用于发展磷复肥产品 , 实现整体效益优化 , 做大企业规模。 发展以精细及有机磷化工为主的系列精细化工产品,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 巩固提高现有黄磷和热法磷酸生产装置技术水平 , 积极开发以黄磷和热法磷酸为原料的深加工产品,增加黄磷及热法磷酸在全球市场上的占有率。加快发展阻燃剂、增塑剂、磷化工等有机磷化物的发展,提高深加工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 重点发展三大产品链: 无机磷化工物系列(如三氯化磷、三氯
14、氧磷、次磷酸钠等) ; 无机磷酸盐系列(磷酸钠盐、磷酸钙盐、磷酸钾盐、磷酸镇盐等类的磷酸盐。可用于饲料、食品添加剂、水处理剂、洗涤助剂、阻燃剂等) ; 有机磷化工系列(有机磷类的农药、增塑剂、阻燃剂、净水剂等) 。 第 15条 煤化工 产业 重点开发宜化集团粉煤气化技术为主体的煤化工的碳氢化合物及其衍生物 和充分利用盐化工的氯产品发展有机化工产品。 积极发展丙烯系列、芳烃系列、察系列染料中间体系列、有机氯系列及其系列化产品。 - 4 - 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宜 昌 化 学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MASTERPLAN OFYICHANG CHEMICALINDUSTRYPARK
15、第 16条 氯碱化工 产业 盐碱深加工产品的重点是无机盐和氯产品 :无机盐由原料、通用型产品向系列化、精细化、专用化、功能化、高纯化、有机 无机复合化产品方向发展;氯产品的深加工重点是原料型有机氯及其系列化产品。同时,大力开发新型复分子化学建筑材料,如、氯化聚乙烯等高分子防水材料。 第 17条 主要产业构成 化肥系列:高浓度磷复肥、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复合肥、特种化肥等。 精细磷酸盐系列:磷酸、三聚磷酸钠、六 偏磷酸钠、磷酸氢钙等。 有机磷化工系列:医药、农药、磷助剂等。 煤化工系列:合成氨、燃料甲醇,、多元醇等。 氯碱化工系列:盐酸、氯、烧碱、聚氯乙烯、新材料等。 有机原材料:日用化工、洗涤
16、化工、染料化工、食品化工、合成树脂等。 PVC 系列:化工建材、电器电缆、皮革鞋类、塑料管材、汽车部件、轻工包装、家居装潢等。 副产品系列:建材产品、化工原料等。 冶金系列:钢铁产品等。 电子材料系列:有机硅、多晶硅等。 火电制气:电力、蒸汽等 。 第五章 空间布局与 土地使用规划 第 18条 建设用地评价 本次规划 用地评价主要依据白洋顾家店地质 灾害评价报告,综合考虑用地 坡度 、交通条件、地质状况等相关 因素,根据大型工业项目建设对用地的具体要求,对规划范围及周边区域用地进行广域性分析。 一类用地:坡度小于 8,地质条件良好,场地平整投入小,适宜安排大型工业项目的用地。面积为 65.9
17、平方公里。 二类用地:坡度在 8至 15之间,地质条件较好,需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才能进行项目建设,适宜安排中、小型工业项目的用地。主要分布在焦柳铁路西部,面积为 65.8 平方公里。 三类用地:坡度大于 15,地质条件一般,开发投入较大,不宜安排工业项目的用地。主要分布 在焦柳铁路东部,面积为 37.6 平方公里。 园区规划面积约为 22.6 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为 : 向 东延伸至枝江顾家店镇,南以焦柳铁路为界,向西延伸至长江边,北距 318 国道约 2 公里。 第 19条 规划 结构和功能分区 规划采用组团式的空间布局 ,根据自然的地形地貌,因地制宜,将相关或相近的工业企业- 5 - 湖北省
18、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宜 昌 化 学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MASTERPLAN OFYICHANG CHEMICALINDUSTRYPARK 有机的组织在一起 ,并以方格网状道路结构联系和分隔各功能组团, 形成“ 二心、三区 ”的空间 结构。 第 20条 二个服务中心 综合服务中心:布置于园区北部,是园区管委会的所在地,包括行政、办公、金融、商务、电信、公园等设施,规划为一个具有多功能的综合服务中心, 规划面积为 172.10 公顷。 生产性服务中心:布置于南部中心位置,包括日常生活服务 、 工业区 公园等设施,规划为园区的副中心,规划面积为 33.07 公顷。 第 21条 三 区
19、北部综合功能区:指园区铁路专用线以北的地区,规划面积约 5.01 平方公里,未来将建成包括综合服务中心、物流中心和精细磷化工产业的综合功能区。综合功能区由以下 2 个部分构成: 精细磷化工产业区:位于园区的西北角,规划为园区的精细磷化工产业区,规划面积130.22 公顷。 物流中心:位于铁路专用线以北,靠近长江,依靠田家河码头建立,主要包括田家河码头及配套的 物流中心,规划面积为 173.24 公顷。 中部冶金能源综合区 :指园区铁路专用线以南和园区绿化走廊中间地区,规划面积约5.14 平方公里。冶金能源区由以下 2 个部分构成: 冶金 综合产 业区 :位于专用铁路线以南,西靠田家河港口,规划
20、面积为 392.27 公顷,主要布置 以 冶金 为主的 工业项目。 电力能源区:位于园区的中部 ,西紧靠田家河港口 ,布置 240 万千瓦的火电厂及其它部分配套设施 ,规划面积为 121.52 公顷。 南部综合产业区:指园区中部绿化走廊以南地区,规划面积约 10.45 平方公里。综合产业区由以下 5 个部分构成: 煤化工产业区:位于园区中部,西靠近长江,规划面积约为 95.51 公顷。安排包括合成氨以及日用化工系列产品的工业企业。 氯碱化工产业区:位于园区中部,规划面积为 177.91 公顷,主要布置氯碱化工和 PVC化工项目。 精细磷化工产业区:位于园区南部,东靠焦柳铁路,规划面积 344.
21、30 公顷,布置有关精细磷化工系列的项目。 建材工业区:位于园区的西南角,规划面积 165.88 公顷,主要布置建材工业项目。 副产品加工区:位于园区东南部,规划面积 193.18 公顷,主要布置副产品的加工工业。 第 22条 用地 构 成 根据国家用地分 类标准 , 园区用地划分为以下七类用地, 具体用地构成为: 序号 代 码 用 地 名 称 面积(公顷) 比例 (%) 1 M 工业用地 1273.26 56.24 2 S 道路广场用地 204.26 9.02 3 C 公共设施用地 145.68 6.43 - 6 - 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宜 昌 化 学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22、MASTERPLAN OFYICHANG CHEMICALINDUSTRYPARK 序号 代 码 用 地 名 称 面积(公顷) 比例 (%) 4 G 绿化用地 395.93 17.49 5 W 仓储用地 87.39 3.86 6 U 市政公共设施用地 21.95 0.97 7 T 对外交通用地 135.63 5.99 合计 建设用地 2264.12 100 第 23条 地块划分 地块划分根据地形条件,尽量呈矩形划分,以便于土地的充分利用及各种管线的敷设。 地块划分按模块式布置要求,将化工区 划 分为 60 100 公顷左右不等的地块,以适应化工生产的特点。 地块以主干道和次干道为分割界线。 用
23、地构成一览表 序号 地块名称 用地性质 地块代号 面积( ha) 备注 1 A1 工业用地 M 44.19 2 A2 工业用地 M 20.32 3 A3 物流仓储用地 W 37.61 4 A4 工业用地 M 24.46 含消防站 5 A5 工业用地 M 25.39 6 B1 教育科 研用地 C6 58.03 7 B2 教育科研用地 C6 18.00 8 B3 公共绿地 G1 22.89 含垃圾转运站 9 B4 商业金融业用地 C2 24.53 含电信局及邮政局 10 B5 行政办公用地 C1 49.05 含环卫所及公交站场 11 C1 防护绿地 G2 37.86 12 C2 防护绿地 G2 3
24、8.73 13 D1 工业用地 M 41.58 14 D2 工业用地 M 39.02 15 D3 工业用地 M 67.34 热电厂 16 D4 工业用地 M 28.22 热电厂 17 D5 工业用地 M 33.86 热电厂 18 E1 工业用地 M 41.71 19 E2 工业用地 M 38.23 20 E3 工业用地 M 31.24 21 E4 工业用地 M 30.77 22 E5 工业用地 M 34.37 含消防站 23 E6 工业用地 M 34.72 含一处公共停车场 24 F1 防护绿地 G2 18.02 含一处公共停车场 25 F2 防护绿地 G2 18.60 26 F3 防护绿地
25、G2 18.08 27 F4 防护绿地 G2 19.30 28 G1 工业用地 M 52.16 29 G2 工业用地 M 26.44 30 G3 工业用地 M 29.96 31 G4 工业用地 M 51.79 32 G5 工业用地 M 27.80 33 G6 商业金融业用地 C2 33.07 含一处公共绿地 34 H1 工业用地 M 26.62 35 H2 工业用地 M 32.41 36 H3 工业用地 M 29.80 37 H4 工业用地 M 37.12 38 H5 工业用地 M 34.74 39 H6 工业用地 M 43.43 含消防站 40 H7 工业用地 M 49.94 41 H8 物
26、流仓储用地 W 57.10 42 I1 工业用地 M 114.53 - 7 - 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宜 昌 化 学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MASTERPLAN OFYICHANG CHEMICALINDUSTRYPARK 序号 地块名称 用地性质 地块代号 面积( ha) 备注 43 I2 工业用地 M 38.20 44 J1 工业用地 M 36.46 45 J2 工业用地 M 48.24 46 J3 工业用地 M 91.73 含一处停车场 47 K 对外交通用地 T 91.03 田家河港口 第 24条 工业用地 规划 工业用地布局是按照园区产业链的延伸方向,通过化工项目的模拟
27、预测, 综合考虑产品与原料的协 作关系来进行项目安排。 其中 热 电厂布置于 D 地块 。 近期工业用地紧邻铁路 和码头 ,起步区 布置 以冶金 为主的综合工业 项目 和热电厂 ,后期发展用地 主要 布置于 南部 ,用地条件较好,主要考虑 精细 磷化工 、 煤化工 、氯碱化工、建材工业以及副产品加工工业 。 第 25条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 集中布置于 B、 G6 地块,包括行政、办公、金融、商务、电信、公共维修、产学研发等服务设施,处于园区主要出入口,交通便利,环境较好。 第 26条 仓储用地 规划 码头仓储用地位于 A3 地块,紧邻规划的田家河港区,又与 铁路专用线相接 。布置于 H8仓
28、储用地主要用于园区产品的临时堆放和转 运。 专用仓库 、一般仓库结合各企业相应布置 。 第 27条 绿化用地 规划 规划在园区 B3、 G6 地块各 布置一处工业区公园,规划面积分别为 19.57 和 10.62 公顷。 规划沿园区铁路专用线布置 300 米 及园区中部布置 250 米宽的 绿化分隔带,以确保园区安全的有效分隔。 第 28条 生活用地 规划 规划园区内部不安排职工生活区,职工生活区的选择结合 周 边城镇建设统一安排,以充分利用 周 边城镇现有的生活服务设施。 规划园区生活区 主要 布置于白洋镇区 。 第 29条 总体开发方案 化工区的总体布局根据产业规划采用“近期集中、远期外围
29、、自北向南、由近及远”的布置原则。 规 划 以园区规划铁路专用线以南的 D、 E、 K 地块作为园区开发的起步区,面积约为 5.72 平方公里。重点发展资源导向型企业,以起步区的开发促进全园区的建设。 起步区用地分为 3 个区。冶金综合产业区:包括 D1、 D2、 D5、 D6、 E1、 E2、 E3、 E4、E5、 E6 地块,主要布置 以 冶金为主的 综合 工业项目,总用地 392.27 公顷;电力能源区:包括 D3、 D4 地块,主要布置热电厂,总面积 121.52 公顷。 田家河港口:包括田家河港口及部分陆域用地,用地约为 30 公顷。 根据起步区规模,在起步阶段需 要 在白洋镇区 建设 一处 万人小区及相关配套设施 来满足职工 的生活需要。 起步区内不包括综合服务中心,园区建设前期 需在 各 厂区内部配置一定的公共服务设施来满足起步阶段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