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动火、动土等八大特殊操作安全作业(票)证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强化特殊操作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及标准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特制订动火、动土等八大特殊操作安全作业(票)证管理规定。动火作业安全规定一、动火作业基本定义在“禁烟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二、动火作业级别划分凡在“禁烟区”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动火作业分为特级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特级动火作业1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槽、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级动火作业管理。(如:带有可燃物动火、煤气装置上动火、焦油储槽 、焦油管道上动火、粗苯储槽、粗苯管道上动火、洗脱苯单元动火等)一级动火作业1 煤气净化车间冷鼓工段、粗苯工段、油库区、硫铵、脱硫工段和机电动力车间锅炉房。2 厂区所有煤气管道和煤气设备区域3 炼焦车间焦炉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