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校2015年“减负”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各中小学:为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督导监测的通知(京督导201432号)和海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贯彻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实施办法(试行) (海督导20143号)、海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各单位督导的实施意见(试行)(海督导201413号)的有关要求要求,海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5年继续开展中小学校减负督导监测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海淀区教育督导室将于2015年11月,组织责任督学按照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督导监测指标和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督导监测评价标准对学校开展专项督导,请各校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学习、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切实落实教育部、北京市教委、海淀区教委关于减负工作各项文件、要求,配合责任督学做好专项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