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相关规定各科室、办:为更好的完成我院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的相关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及流程,经2017年10月12日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讨论,2017年11月10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决定下发此文件,请各科室认真遵照执行。一、医师、医技资格审核与管理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师、士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医师注册执业管理。 (二)医务科严格审核医师资质。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我院的医务人员才能独立从事医疗工作。 (三)对新调入我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由人事科批准后必须先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执业医师证书医务科存档。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审批,授予处方权后方可独立执业。 (四)对新分配来我院并取得执业资格的研究生、博士生等,须按程序进行执业注册或变更手续,申请处方权。 (五)对新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在人事科备案后,医务科为其办理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