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河南海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厂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试行)1.总则1.1为加强厂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正常交通秩序,保障厂区车辆行驶、行人安全,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特制订本规定。1.2本规定所指的道路,是指本厂区域内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消防专用通道的管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1.3本规定所指的车辆,是指在本厂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辆。1.4办公室为厂内交通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违章违规车辆、人员有处罚权,必要时会同地方交管部门依法处理。1.5凡在厂区道路上行驶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定。2.道路交通管理2.1在主要道路、弯道口、事故易发地段,设置标志牌、减速带。2.2道路保持整洁无障碍物,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废料及其它物资的堆放须经办公室和生技总批准,应不妨碍车辆行驶和行人的安全。2.3不准占用道路停放车辆,严禁在道路两旁搭建棚屋,进行妨碍交通的活动。2.4需要维修道路或相关设备时,须与职能部门协商共同采取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