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振兴皖药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振兴皖药行动计划,全面落实省政府实施“振兴皖药”的重点工作任务,发挥 振兴皖药行动计划 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更好地 促进我省医药经济快速发展 ,特制订“振兴皖药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 无菌制剂企业硬件升级改造扶持项目 (一)立项依据:安徽省振兴皖药行动计划六大工程之“皖药质量强基固本工程”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010 年修订)。按照科学监管的理念,通过狠抓质量管理,以抓质量促规范,以抓质量提升品牌和影响,促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 2012 年底有 5-10 家 企业率先达到新版药品 GMP要求, 2013年底全省注射剂生产企业全部
2、达到新版药品 GMP 要求。 (三)扶持范围: 非最终灭菌无菌制剂生产企业和最终灭菌 F08 的无菌制剂生产企业,将根据申报并通过新版药品 GMP 时间及专家评审结果,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选取其中的5 家企业,由省财政厅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助。 (四)申报程序: 1. 无菌制剂生产企业统一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厅申报。 2.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各 市申报的企业进行评审。 3. 评审结果作为省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配资金的依据。 (五)项目申报时限及资金使用: 1. 各市项目申报时间在 2011 年
3、 7 月底前,省级财政补助项目经费下达时间在 2011 年 8 月底前。 2. 各市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企业硬件升级改造工程进度拨付资金 ,硬件改造升级完成补助资金全部到位 。 二、 中药材产业化规范化种植基地资助项目 (一)立项依据:安徽省振兴皖药行动计划六大工程之“中药材产业化提速增效工程”。 推动中药生产和中药材加工企业在中药材产区建设稳定、可控的原料种植 基地,促进优质、特色和优势中药材向最佳种植区域集中;推行中药材种植养殖 GAP认证、无公害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实行标准化生产和全程质量监控,不断提高中药材质量。 (二)目标:种植基地使用资助经费一年后增加 10%的种植面
4、积或增加 10%的种植收入或取得 GAP认证及相关认证,并带动基地 300 户以上农民增加收入。 (三)资助范围: 采取公司加农户形式、面积一千亩以上的规范化中药材种植基地;省级财政每年资助基地数量控制在 3 个左右。 (四)申报程序: 1. 资助 中药材种植基地由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向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厅申报。 2.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各市申报的中药材种植基地进行评审。 3. 评审结果作为省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配资金的依据。 (五)项目申报时限及资金管理: 1. 各市项目申报时间在 2011 年 7 月底前,省级财政补助项目经费下达时间在 2011 年 8 月底前。 2. 各市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绩效 , 9 月底前补助资金拨付到位 。 三、 皖药风采宣传项目内容、载体及时间,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宣传经费从省级财政预 算安排的“振兴皖药行动计划”项目资金中适当安排,并实行财政直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