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公司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法律事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节 法务职责第二条 法务人员专职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在公司领导指导下,法务人员负有以下职责:(一)负责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外商务谈判、危机事件、规章制度的修订以及各部门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法律支持,出具法律意见;(二)起草或审核合同(包括承诺书、担保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合同格式文本,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三)参与公司的合并、分立、投资、担保、租赁、资产转让、招标、重大合同谈判等重要经济活动,出具法律意见;(四)处理公司法律纠纷事务,办理公司授权委托事宜。受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和非诉讼活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