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延安大学信息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进一步加强对辅导员的管理,正确评价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鼓励他们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发1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导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24号令)、延安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延安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信息学院在编的专职辅导员。二、辅导员的工作要求与工作职责 (一)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是:1、认真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2、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3、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