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对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一、总则(一) 为了规范山东金安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控股子公司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二)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它安排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三)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控股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四) 控股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母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五)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主要从章程制定、人事、财务、经营决策、信息管理、检查与考核等方面进行管理。二、人事管理(一) 母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制定控股子公司章程,并依据控股子公司章程规定推选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二) 母公司向控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