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泉州理工中专岗位工作量标准及实施方案为了适应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充分发挥全校教职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办学效益,学校依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制订的岗位工作量的相关标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泉州理工中专岗位工作量标准及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指导,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合理配置学校资源,提高办学水平,形成充满活力和创新精神的学校环境,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职工队伍,把学校建设成为全省一流学校。二、岗位工作量制订原则1、坚持多劳多得原则。学校可参照教职工的承担工作量轻重,完成任务的多少来确定教职工的工资待遇,做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2、坚持优劳优酬原则。学校把教职工工作质量的优劣状况作为确定工资报酬的重要依据,做到优劳优酬,奖优罚劣。3、坚持绩效优先原则。学校在确定教职工工资时注重实绩,突出实效,优先与工作成绩效益挂钩。4、坚持按岗定酬原则。学校在确定教职工工资时要按应聘岗位确定工资,准确确定教师、职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岗位工资待遇,高职低聘低工资,低职高聘高工资。5、坚持兼顾公